《孝经》曰: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损伤,孝之始也。
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头发是父母精血的结晶,更是自己灵魂的栖息地。直到今天,很多地方还流行着给婴儿剃满月头的习俗。但是剃头时,基本都会保留头顶卤门的那个位置,一是因为小孩头骨没有合拢,二是因为那个位置和人的魂魄有关,必须格外小心。
胎发是婴儿灵魂的栖息地,如一旦失去,婴儿就会丢魂失魄,发生疾病,在古代一般由生母或婆婆,用红纸将胎发包好,然后珍藏起来。
古人认为头发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断生长的特点,与风水有着相同的表征,“山以草二木为本”,一座山没有草木生长,是一座没有生命的山。人的头上长发,像草木一样,是生命旺盛的表现,一个人头上没有头发或者是被剃掉的,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会伤害到性命。
所以那时候就把剃光头发作为一种惩治重罪的刑罚,体现了我们华夏民族对头发的观念。多数人视头发为生命的组成部分,一生都不敢毁伤。削发甚至会被看作和砍头是同一种刑法。
因此,给罪犯剃光头,是一种十分严酷的刑罚,通过损伤躯体的行为,剃掉象征生命的头发,造成罪犯精神上“人所贱弃”的巨大压力。就是到现在,凡入狱犯人,一犯刑法,即采取剃光头的惩罚。
而一具尸体埋在土中,皮肉内脏都会先腐烂,头发却能保留到最后,这也就成了鬼魂寄托于原肉身唯一的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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