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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biscus

裴芙的钢笔在稿纸上乱画了一通,留下一团乱麻、几只简笔画小猫小狗。她本来是要给一个大学时的朋友写信,不过最近没什么特别的事、也没读什么新的书,没有太多谈资,写起信来干巴巴。

在这时候她就尤其想念裴闵,即使他就坐在一边。只有裴闵,可以包容她的无趣、坏脾气的时刻,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自然得就像独处,不必演戏饰伪来讨人欢心。

裴闵看她放下笔不打算再写,就顺手把钢笔拿过来玩,转了两圈想起来钢笔不能这样乱转,又赶紧放下了。裴芙读研后总算增添一个奢侈的爱好,喜欢买漂亮钢笔。裴闵偷偷观察她喜欢的款式,送过几支。

而他自己写字的时候少,画图的时候多用铅笔,日常用的墨笔都是随手拿的公司统一采购的。裴芙好心拿奖学金送他一支万宝龙,裴闵一般只用来签文件,不用的时候都四平八稳撂在一个陶瓷的小猫笔架上,和桌上的相框、保温杯并列,可见相当珍惜。

裴芙笔韵里的劲收放自如,单看每个字都很有风骨,纵观一整张纸又整齐漂亮;裴闵的字,单看不错,但字多了就显得有点凌乱,裴芙说他写自己的名字两个字是最好看的。

他手里摩挲着笔,心里有点吃味。裴闵给她写过不少信,可裴芙就不给他写东西,顶多一些贺卡、短笺,从来没有过这么长的信。明明她也是——也是个写作的人。别人都有,凭什么他没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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