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听闻:“……”
八年的部队生活让他对这点疼没什么感觉,在每一天都是高强度的训练与实战中,特种兵的痛觉神经早就强化了不知道多少倍。
不是说不会疼,而是能忍。
不到一定度的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。
“哎呀。”可为了配合清恕桑,在疼痛过去三秒之后,江听闻慢半拍地回应了该有的反应。
清恕桑:“……”
「噗嗤」,半晚上过去,清恕桑实在忍不住,突然笑出来。
他额头抵着江听闻的胸膛,手抓着他胸前的衣襟,肩膀乱抖声气不顺道:“你神经病啊。”
“我是个正常人。”江听闻道,“不然我就不会认识不丧小先生了。”
清恕桑嘴角的上扬弧度还没下去,就觉得心尖像被什么毛绒绒的动物小爪子轻轻踩住,柔软得不像话。
过去的三年,因为头脑犯傻逼犯轴,每一天的白天他都独自待在别墅里。
窗外的风景像个电视机演绎着每天平平无奇的生活,加速着四季的春夏秋冬。
没有人跟他说话,他被要求放弃事业,不能出去抛头露面,他以为只要他够乖巧,就可以得到对方的珍重。
导致在清醒回头的那一天,清恕桑都忍不住想,是不是我真的有问题,所以才一直得不到喜欢。
可江听闻用言语,用行动,用情感,他的一切都在告诉清恕桑,无论他是什么样子,他都会被偏爱。
哪怕清家小少爷的脾气是真的不好。
其实从决定回头是岸之后,清恕桑都不明白,他当时到底喜欢秦斯言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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