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t恤皮夹克,在初春来说稍有些薄了,像是临出门时匆匆披上的,简直裹不住他身上那种年轻人特有的蓬勃生气。
他的头发还没上发胶,几缕额发随意地垂下来,正好落在那双雪亮的眼睛上,有种被慵懒掩盖的漂亮张扬。
“你有事儿?”云集一开口,感觉自己冷淡得有些突兀了。
他回想起自己上辈子,就跟个追着胡萝卜的驴一样跟在丛烈后头跑。
别说是人家专程莅临了他这座寒舍,就是丛烈屈尊降贵地对他笑一笑,他都能高兴得多吃两口饭。
他避开丛烈的目光,稍微缓和了一点语气,“过来也没提前打声招呼。”
“我,”丛烈用食指碰了碰鼻尖,像是犹豫了一下要说什么,“我想问你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。”
他的声音比在电话里清亮一些,一听就是把乐器似的好嗓子。
“今天晚上?”云集偏开头回想了一下。
是了,历史又重演了。
他还记得那天,丛烈破天荒地邀请自己去三环那家贵得离谱的怀石料理。
他当时多高兴啊,跟个十七八的毛头小子似的,穿什么都觉得欠点火候,恨不得穿燕尾服赴宴。
到了店里,这刺身那凉拌的点了满满一桌子。
其实就他那副一点生冷都碰不得的胃口,也就配吃点烧鸟和茶泡饭。
但是他心气正高呢,看什么都像丛烈爱吃的。
怀里揣着一粒克拉钻石耳钉,也是因为丛烈在综艺采访上表示过能接受的日常配饰只有耳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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