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同窗们头痛的事,周青林却没感到有多少压力。
说实话,自己除了对“吟诗作对”没辙外,其他像这种死记硬背的科目,他一个连“最难配平的化学方程式”都能倒背如流的人,自是一点都不惧的。
再说背律法也是有诀窍的,周青林翻开律法书,仔细看了一遍,就发现有好多违反律令之后的处罚都是一样的。
比如:子贫不能养赡父母,因致父母自缢死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还有:凡无故于街市镇店,驰骤车马,因而伤人至死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
都是相同的流放三千里杖一百。
周青林心想,如果把这些处罚相同的律条都归类到一起,那么自己背记起来就会容易许多。
他准备今晚回家后就仔细把里面的条文给它拆分成两部分,区分出“因”和“果”,也就是拆分成“构成条件”和“法律效果”两部分,这样自己直接记住怎么犯怎么判就行了,其他的无关紧要的部分就可以不用去管它了。
下午第二节 是诗赋课,还是由崔讲学给他们上课,周青林来书院就是为了提高自己写诗赋的能力而来的,所以他听得特别认真,还特地拿出纸笔做起了课堂笔记。
他把崔讲学说的每一句话都用笔墨一一记录了下来,准备留着慢慢消化。
一节课上下来,周青林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,原来写诗作赋并没有自己想得这么可怕,自己之所以没有头绪,那是因为没掌握技巧与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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