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这,明霞只有五百块,剩下的钱全部是姜舒兰垫付的,本来她想的是,让对方赚到钱了在还给她。
但是,明霞却坚持,从姜学民那里听来的一个道理。
姑姑是个很厉害的人!
那肯定要把姑姑绑在一条线上。
借钱算什么?钱一还,就没关系了。
当然,是要分红啊,把姑姑拉到一个阵营上,这样就有一个非常聪明有远见的人,帮忙把关了。
姜舒兰原本不打算占这个便宜,但是,架不住明霞软磨硬泡下,姜舒兰到底是答应了占股份的,不过她只占三成。
剩下的七成则是明霞自己的。
姜舒兰占三成,只负责第一次的进货资金,以及后续进货参谋和财务管理,不参与实际运营。
能够这样,已经让明霞很高兴了。
把姑姑拉入伙,几乎是明霞做过最正确的一件事。
送走了明霞,姜舒兰再次闲了下来,在家陪陪孩子,看看账本,和司务长开开会,对对账。
偶尔傍晚的时候,在带着闹闹和安安去海边赶赶海,抓抓螃蟹,日子一下子轻松了不少。
而明霞那边,很快也给了姜舒兰一个满意的大卷。
两千多块钱货,明霞半个月就卖完了。
也是她会挑地方,挑在平乡市几个大厂的门外卖的,一个纺织厂,里面都是女工人多,一个是轧钢厂,是他们当地最有钱的单位之一,还有一个则是干部家属院。
这三个地方,几乎是消费主力军。
再加上明霞见人三分笑,自己穿着新衣服就是活招牌,衣服款式也新颖,所以几乎全部卖出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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