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浅地啜了酒,她越过案几把那人衬衫领子揪紧,狠狠拽到自己跟前。檀口轻启,将那薄如刀锋的唇齿含住,力道不大却不容反抗。
烈酒像带着滚汤温度的火焰,灼烧着她的口腔与咽喉,却敌不过那人比火更热的体温,以及动静间带着电的掠夺。
如疾风、如迅雷、如一夜之间长满荒原的草木。他的唇齿柔软而不乏力量,湿润却带着温度,一点点、一寸寸,强势又不霸道地将沈蔓完完全全地包裹住,攫取着少女无尽的甜美。
有种人,天生会接吻,他们善于利用身体的每一个维度,妥帖地照顾到对方的所有感受。与这种人接吻,跟做爱一样,有前戏后戏,有高潮迭起,有游移不定,有噬魂夺魄的一切瑰丽。
无论多挫的男人,在性事上总有莫名其妙的自信,永远试图扮演征服者的角色。与他们在情爱中的实际表现相比,女人除了假装高潮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。
沈蔓上辈子听贵妇们聊天时说过,与大多数男人可悲的落差相比,真有人是生来适合做这档子事儿的。就像亲水的船工、身轻如燕的飞贼,老天爷赏饭吃的命。她们那时在讨论某些针对女人的欢场,里面有特别受追捧的“少爷”,据说比眼前这种夜总会里最当红的“公主”还大牌,却依然挡不住金主们前仆后继。
明明是拿青春换钱的营生,偏偏要叫“少爷”、“公主”之类高人一等的名号,想来还真是讽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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