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傻b。”
“我去,我怎么没见过!下回他哭给我录下来,我想看。”
看看,这就是亲竹马间的相处模式。
因为爹妈都是朋友,我们仨就顺理成章成了发小。幼儿园、小学和高中我们仨都是一个学校的,结果大学他俩背着我偷偷搞在一起,去了学院路最西头的学校,留我一人在最东头。
平心而论,抛开损友滤镜,路柏恩蛮帅的,叁庭五眼比例好,能上素描书。但光这样配不上和朕被人民群众嗑好几年cp,点睛之笔是这小孩的眼尾带着一抹妖气,吸人。
可是不知道咋的,大学里面风向骤变,群众开始嗑他俩cp。
或许在我不知道的时间,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,老路的头曾抵着季淙的肩啪嗒啪嗒掉眼泪?
请原谅我精神世界如此丰富,但是嘴上却没把门的,那场景太有画面感,我绷不住笑出声来。
不过好歹那俩人熟知我的德行,知道我又在脑补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,都没有露出一副“这人在搞啥”的表情。
我学着港普的调调:“啊,没事,我突然想到好笑的事情。”
路柏恩问:“晚上有安排么,去吃串儿不?”
“行。”
“你不和拉拉队美人约会去啊?”
虽然他面无表情,但我猜季淙心里一定翻了我一个大白眼。
他确实不是这样的人,不然也不会长得还行却没什么暧昧关系。
至少高中之前是这样的。
轮到路柏恩狂笑了。我一直觉得,他能作为我唯一的男性死党是因为我俩都欠儿得离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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