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馥思一出生便被托付给了乡下的外公外婆,直到他小学叁年级,母亲的事业终于有所起色,他才被接回城市。
在乡下时,外婆每天交给他的任务便是喂鸡,一旦他提着一盆米糠靠近鸡舍,分布零散的鸡就会主动向他靠拢,卡在篱笆边上急不可耐地走来走去。但这些鸡越是嗷嗷待哺,他就越不想让他们轻易地吃上食物。所以他会先绕着鸡舍走几圈,让它们成群结队地跟他白跑,之后再突然敲篱笆一下,把它们吓一跳,再走几圈,停下来,伸出一只手装作要播撒粮食的样子,不太聪明的鸡见状会往地上啄,结果自然是空欢喜一场。
有年春天母鸡下的鸡蛋孵出了许多鸡仔,这些毛茸茸的黄色小生物只会跟在母鸡屁股后边一摇一摆地踏步,小周馥思觉得它们好傻,却又经常盯着它们发呆。蹲在地上,透过篱笆的缝隙观察鸡仔细而分叉的脚趾和圆滚滚的肚皮,他突发奇想:鸭子能游泳是因为有脚蹼,如果给鸡仔人为地装上脚蹼,那鸡仔是不是也能游泳了呢?于是他趁母鸡不注意一把抓过那只最胖的鸡仔,劫回房间。
他撕下《写一手好字》的封面,用剪刀剪出脚蹼的形状,再翻箱倒柜找出透明胶,粘到反抗却又束手无策的鸡仔身上,接着,他拿出自己用来洗脸的盆,到门外的水龙头去接一盆清水,接着便是实验最为关键的部分,把小鸡丢进水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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