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推官搓着手,兴奋得黑脸通红。
之前衙役在刘善夫妇的房里搜出来不少疑似高发贩卖的小玩意儿,跟谢钰之前在他租房内发现的存货一致,但那些却不能作为证据。
因为刘善完全可以说是以前从高发那儿买的,而事实上,他也确实这么解释了。
但这次不一样。
包袱皮这种东西,本就是外出行走必备的,那位无意中买了二手的客人都知道要临时采买,更何况高发?
把包衣服的包袱皮卖了,他自己用什么?
退一万步说,刘善真想从高发那儿买包袱皮,也要买个新的。
再退一万步,即便他抠门儿,买了旧的,也不太可能立刻转手卖出去。
宋推官起来转了几个圈子,又嗖地转回身问那伙计,“你可还记得刘善将包袱皮卖给了哪位客人?他现在住在哪里?”
伙计点头,“是个每年来往北面贩羊的,一只眼睛不大好使,人人都叫他周独眼。眼下入了秋,正是那边羊群肥壮的时候,说不得这些日子就要赶着羊过来了。”
开封人爱吃羊肉,可惜本地以务农为主,却不大产,纵然有,膻味儿也重,贵人们不爱吃。
故而关外的肥羊便很受欢迎,每年都有许多羊贩子往返两地贩羊,然后再从关内采买丝绸茶叶等精巧的,来年开春带回关外。
这一来一去都不走空,便是几倍的利润。
只是路途遥远,环境恶劣,荒野之中除了防坏人,还要防狼群,许多人出了门就再也没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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