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衡无名指上的那枚素戒是黄凝暮在路边随便买的。
黄凝暮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他正在转纸杯。手很漂亮,皮肤白的有些病态,衬出血管的颜色。
拍婚纱照需要戒指,她先前给孟衡发过消息说她来准备,自己戴着从首饰盒里拿出的钻戒,扔给孟衡一个在路边摊随便买的戒指。
不到十块钱,沾水就会生锈的素戒,孟衡戴了一年。
“拿来装样子,你要是不喜欢可以摘掉。”黄凝暮当时这么对他说:“就像我们的婚姻。”
孟衡将戒指戴好,拇指摩挲着环身,意味不明道:“我很喜欢。”
喜欢这枚戒指还是喜欢这段婚姻?
黄凝暮没想通,或许还有第三种可能,她懒得去深究。
对于这段婚姻,黄凝暮的抗拒情绪并不浓烈。
黄家养了她这么多年,好吃好穿供着,牺牲于她而言可有可无婚姻去回报家庭,怎么看都是一笔勉强能划上等号的交易。
商业联姻黄凝暮见多了,也明白将来总有一天这种事会落到自己头上,只能祈祷对方是个帅哥,这样演起戏来不会那么令人作呕。
孟衡这个人,方方面面都很不错。
处事张弛有度,总是微笑着说话,对待事至少在外人面前都井井有条地完成,只要靠近他就觉得很舒服很有安全感。
黄凝暮不喜欢这类型的男人。
养尊处优的少爷没法陪着她去攀登自然高峰,更别说孟衡还是个病秧子,小时候身体弱得很,一周七天有五天都在生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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