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我们直接回酒店?”
林嘉誉垂眸问她:“你累了?”
余笙茫然地眨眨眼:“没,你还有别的安排么?”
“嗯,”他放下手机,“正事还没做。”
正事?
余笙顿时憬然。
是啊,她还不知道这位大歌手到底为什么找她。
“走吧。”
林嘉誉眼里有笑意,心情很好的样子。
“不行,我跑不动了……”
“不跑了,慢慢走。不远处有家餐厅,我们去那歇。”
余笙一咬牙:“好吧……”
纽约的秋夜大部分时间都是乖巧的,只是偶尔淘气,气温会降得比白天低很多,让那些只穿了单衣的人打打寒颤。
比如今晚。
余笙跑出了汗,被冷嗖嗖的晚风一吹,顿时瑟瑟发抖,只能紧紧抱住自己取暖。
“要吗?”林嘉誉将外套递给她。
她真的很需要那件外套,但还是犹豫了一下,最后摇摇头:“谢谢你,可我怕万一被狗仔拍到,会给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”
林嘉誉二话不说,直接将外套披在她肩上。
“穿着吧,我也怕你感冒。”他淡淡地说。
外套还留有他的体温,里衬是暖的,没有任何香水的味道,只有很浅的皂香。
余笙裹紧他的衣服:“……谢谢。”
“不用。”他将手揣进兜里,向西边走去。
她小跑着追上他的步伐。
余笙发现林嘉誉走路时快而轻,几乎不发出声音,像个杀手,不知道是不是常年躲狗仔练就的本领。
他来到一家人迹罕至的店,店门口的白炽灯泡坏了,忽闪个不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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