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锦时常认为自己的人生以十八岁为分水岭。
十八岁前的她,是家里的掌上明珠。
十八岁后的她,是被傅明琛掳走圈养起来的性奴。
又或者再早一些。
十七岁前的她暗恋他,深藏心底。十七岁后的她陷入与他的情欲。
更早呢?
七岁。
七岁的云锦,第一次见到傅明琛。
……
那是一个烟雨蒙蒙的清晨。
妈妈一大早叫她们兄妹几个起来,说是家里来了亲戚。
那天的傅明琛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,却不妨碍他成为大厅里最耀眼的人。
她听见哥哥姐姐叫他:小叔叔。
轮到她了。
小云锦躲在母亲身后,怯怯地探出一个头。
母亲打圆场:“这孩子怕生。”
年轻帅气的男生弯腰摸了摸她的头发,“你好啊,小朋友。”
她唰的一下红了脸,“你好,小、小叔叔。”
他笑了。
他的眼睛笑起来像桃花,又像天上的星星,亮晶晶的。
小云锦最喜欢亮晶晶的东西。
这位有着亮晶晶眼睛的叔叔,好像也很喜欢她。
他在家里住了一段时间,带她去游乐场玩,给她买她想吃的东西,那时候,她就是指着天上的星星月亮说想要,他也会给她摘回来。
人人都说,傅明琛最宠她。
后来他离开了。
一走七年。
再次相见,他换上一身西装皮鞋,周旋于应酬场中。
两人重逢后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宴会上。
他躲在角落忙着和美女调情,那女人的手沿着皮带往他裤子下面摸,他咬着烟,笑着握住她的手,一副正派模样,“这不合适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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