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,读我这些年出版的每一本书,还叫人录下我给孩子们上的课,一节一节地在家听。我喜欢油麦菜,他就辟了一块小菜园,我喜欢吃鱼,他就每天去湖边钓一条,拎回来煲汤喝……这二十年来没做的事,他一样一样地弥补给了我,可他忘了一点——”
燕宁长叹道:“他不再是二十年前的弘明了。”
时间会一天天修琢人的容貌,也会一天天修琢人的观念和性格。二十年,足够重画一张陌生的面孔。
两个人若是一路同行,始终牵着手,时不时互望一眼,时间便不敢大刀阔斧。相反,若是背道而驰,不闻不问,等到回首重聚的那一天,便谁也不认得谁了。
燕宁久居象牙塔,四五十岁仍珍存着一份赤子之心,与年少时相差无几,郑弘明却已走偏了太远。
他在充斥着算计与谋害的圈子里一路爬到顶端,使过不知多少肮脏手段,甚至不屑遮掩,尽数摆在明面上,要的就是一个杀伐决断的骇人名声。脚下尸骸堆积如山,每一具都是曾经风光过的企业,有初露锋芒就被掐死的,也有在腥风血雨中分崩离析的。
凶狠、势利、老谋深算……
这些燕宁无法接受的特点,都不可避免地融进了郑弘明的性格。他原本可以不必成为这样的人,如果每一次邪念冒头的时候,都有燕宁在身边拉一把的话。
但是,没有如果了。
“二十年前的弘明给我写诗,再笨拙,我也是喜欢的。而现在,就算他用热切的眼神看我,我心里也明明白白地知道,我和他之间,不再有灵魂共鸣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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