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一路溜达到客厅前方,不经意间扫了眼客厅,突然脚步僵停,瞠目结舌,整个人如同石化一般,牙膏泡沫开始咕噜咕噜往下淌。
五秒之后,他扭头冲进卧室,飞快地漱口、吐水、擦脸,然后连拍十几下被子把戴逍铲起来:“郑郑郑郑郑飞鸾回来了!”
“别闹。”
戴逍迷迷糊糊翻了个身。
“不要睡了,是真的!我亲眼看见他俩接吻了,就在小客厅!”程修指天发誓。
接吻?
戴逍更加确信自己是在做梦了,被子往上一扯,罩住了脑袋。
程修只好一个人坐在床畔,用单薄的小肩膀扛起了这个无比残酷的事实:“何岸接纳他了,我刚盘顺的西点屋也要还给他了,真的好特么不甘心啊……”
出乎意料的,郑飞鸾并没有讨回红莓西点屋的意思。回到落昙镇以后,他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提,选择继续当一个普通的吧台咖啡师。
程修一跃成了前老板的上司,春风得意。
然而还没得意过三天,他就主动把店长的位置像个烫手山芋一样扔还给了郑飞鸾——在郑飞鸾眼皮底下打理生意,好比一个差等生在数学老师眼皮底下解方程,拿笔的手都是抖的,总感觉不知哪个数字写下去,就会收获一声同情的叹息。
还是跑路为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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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夜,风缓,月朗星稀。
沿河的屋檐下亮起了两排红灯笼,倒影碎在波光里,舞绸似的摇摆。行人三三两两,一个短发姑娘在桥畔支了张凳子,抱着吉他唱起了民谣,唱得疏懒又性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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