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匹老马,实在拖不动这个沉重的家。
卓苗苗有三套房,她才是真正的百万富翁。
如果能通过“离婚”这件事,让自己得到一半的财产,在阮王春看来相当于少奋斗几十年。
他很清楚,这种事情如果闹上法庭,自己根本得不到一分钱好处。
房子是人家的,房产证上明明白白写着呢!
不过,卓苗苗是天然呆。
卓母是个没见识的家庭妇女。
卓父虽然在规划院工作,逻辑思维却停留在以前。说句不好听的,真正的“化石人”。
只要让卓苗苗一家三口认为“结婚必须平均分割财产”,那就达到了目的。
阮王春有个做印刷品的朋友。他让其帮忙,弄到了基本“改良版”的《婚姻法》。制作很简单,只要抽掉其中几页,换上用电脑打印的替换物,然后装订,就摇身变成了正儿八经的国家法律。
阮王春很清楚,卓苗苗父母都属于那种死要面子的人。就算与卓苗苗离婚,他们也不会公开这事儿,只会尽力捂着,等到几年以后再逐渐放出消息。
到那个时候,生米都煮成熟饭了,反正房子已到名下,再给他来个翻脸不认帐,你能奈我何?
从卓苗苗手里把存折弄过来,也是阮王春计划中的必须环节。
反正你们都认可了财产平均分配,那么就算存折上这几十万跟我没关系,同样要给我一半。
不给是不可能的。
“你们想好了,这可是国家法律。”阮王春色厉内茬地高声叫道:“就算警察来了也没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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