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妖精最喜欢做的事,就是抓住一只兔子,逗她,撩拨她,看她惶惶。
生活太无聊了,郑嘉珣想,应该找点乐趣。
于是,她眨着眼睛,唇角弯起,勾出一抹坏笑,指着身旁变频闪烁的灯牌,给温鲤讲了一段往事。
“陈鹤征在这里办过一场生日宴,当时小少爷心情好,拿着吉他上台来了段solo,时长大概三分钟,被人拍了下来,发在群聊里。几百人的那种夜店微信群直接疯了,男男女女,全在打听他是谁,什么时候还出来玩,能不能认识一下。再后来,那些人说上千万的灯光效果,不及他一个人瞩目。”
那样子的陈鹤征,野性不羁,百无禁忌,温鲤也曾见过,在大学的时候。
舞蹈学院和桐大离得近,女生宿舍夜聊,最常提起的人就是他。
他在学校的体育馆打球,黑发汗湿,手臂上肌肉线条嶙峋鲜明。他穿着黑色的卫衣,身形挺拔,自夜场中攒动摇摆的人潮间穿过。
频闪灯忽明忽暗的光影下,他侧身,半回头,深邃漆黑的眼睛,映出跌宕的世界。
身旁锦绣如灰、鲜花着锦,独他一人,安静、冷感,眉眼有霜雪。
那一瞬的张力,是惊人的。
温鲤眼前忽然闪过钟萦的脸,表情淡淡,桀骜率性,同时,她心里涌出一个大胆又荒唐的想法——
如果,她也变成那个样子,一身反骨,鲜明又热烈,是不是就不会再患得患失?
成为一个坏孩子,是不是就会变得更勇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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