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郡王!”
到处都是尖叫欢呼,甚至还有那些年轻大胆的少女们,不断将自己手上的花朵,水果,身上的荷包,帕子,珠花首饰等往李洵身上丢。
李洵身手好,丢来的东西几乎是随手一挥就接住了,连身体都不用动一下,端的是既潇洒又不失威仪,再加上本身又年轻俊美,惹得无数少女心神荡漾。
见他会随手借助一些丢来的东西,连那些小少年们身上有荷包玉佩的,也开始往他身上丢。
各种尖叫欢呼声层出不穷。
李洵一路看着这样的场面,脸上也泛出笑意来。
这是他在肃城渡过的第三个春天了。与两年前他初到肃城相比,不管是这座城池,还是城中的百姓,都焕发出了与以往天壤之别的生机。
百姓们脸上有笑,眼中有光,便是他的治理初见成效了。
虽然比起千年后的盛世还差得很远,还有许多要做的事,但眼下的成就,也足以叫人心下愉悦。
林德康与儿子林程坐在马车里,看着自家郡王英姿勃发的背影,脸上一直笑意满满。
林程透过车窗,看着那些少男少女们疯狂的模样,笑着道:
“这场面当真是掷果盈车,状元探花打马游街也不及啊!”
林德康面露得色,捋着花白的胡须道:
“那是自然,古今往来哪个状元探花能与我们殿下媲美!”
那一脸的与有荣焉,比亲儿子光宗耀祖了还要高兴。
见父亲自从来了郡王封地,就仿佛整个人重新找到了人生的追求,每天都活得精神奕奕,林程也是打心眼里高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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