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余檀乃至那些粉丝们所崇拜的、热爱的,到底是什么?
天光大亮。
黑夜彻底过去,是全新的一天。
余檀收起手机,利落起床。
今日降温,二十七八度的天气终于可以穿上薄秋装。女孩子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,立秋之前余檀就买了一堆的美装。
不和父母住的其中一点原因,若是让杨老师看到她天天有拆不完的快递,每天都要叨叨叨。
新衣服,新气象。
余檀没忘记谢之煜昨晚留宿,她换好衣服出卧室,见对面房间房门敞开。
一晚上留意动静,甚至还想到早上要如何面对谢之煜,没想到家里早没了他的身影。
余檀松一口气的同时,又感觉什么地方空了一块。
浴室里有他的洗漱用品和剃须刀,玄关口有他穿过的崭新拖鞋,存在过的痕迹很鲜明。
不知谢之煜是何时离开,但他在餐桌上留了一张字条,说自己去一趟邻市,晚上回来。
龙飞凤舞的字体,简直就是谢之煜本谢,透着张扬、松弛。
以前一起练字,书法老师说过,从一个字能够看出一个人的性格。但这点在谢之煜身上行不通,他能临摹一手好字,足够迷惑行家。
年幼时余檀和谢之煜一起同在一个绘画班和书法班,老师重点强调过谢之煜是在这上面颇有天赋的人。不过谢之煜的兴致不在这上面,他这个人坐不住,喜欢往外跑。他爱旅游、攀岩、滑雪,怎么野蛮怎么来。摔跟头、磕一身伤都是常有的事。有时候在教室里画着画着,余檀一转头,座位上哪还有谢之煜的身影,他早跑出去在外面打球,汗水在阳光下肆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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