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致顾朝夕
是沈沂的字,字体很漂亮。
他写得一手漂亮行楷。
赵南星翻了翻信封,一张纸就那么轻飘飘地掉出来,落在地上。
陈年纸张已经泛了黄,赵南星弯腰捡起来,顺手打开,只见上边写得是——
[顾朝夕,做我女朋友。]
第12章
泛黄的纸张带着扑面而来的年代感, 信纸的右下角被弄皱又抚平多次,似是怕坏掉,用透明胶带粘了一圈。
看得出来信主人的用心。
信纸没有落款, 但有副橙色的简笔画。
随意几笔被勾勒出来的橘子和落日, 看上去并没什么联系。
却很漂亮。
这大抵是沈沂的某一段过往。
赵南星的指腹捻过信纸的右下角, 随后又折起来,将其放入放领带的抽屉, 压在了最下边。
她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封陈年的情书。
那年收拾的时候好似也看到过, 不过当时生气,把沈沂的东西一股脑儿地扔进去,并没有拆开看。
这么看,沈沂在没有她的世界里,过得很精彩。
赵南星在没和沈沂重逢之前, 偶尔也会想起他。
父母离婚之后,她和母亲便离开了沙棠村,这么多年, 几乎没回去过。
就连一直住在那里的老太太,早些年也被接到了云京来。
赵南星不太喜欢回想起幼时, 记忆力好偶尔也会成为一件坏事。
对别的小朋友来说很快就忘掉的童年,对她来说却一直留在记忆里,如同一根刺扎进心脏, 每拔出一分都是血淋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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