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涉嫌票房造假,票房里面有不少水分,但即便挤出来,剩下的还是很可观的,至少对比投入来说,肯定是赚大了。
刘奶茶可以卖情怀,那他曹天王为什么不可以。
论名气、论影响力、论歌迷群体,曹轩全部都吊打刘奶茶。
《童话》《那些年》《烟花易冷》包括现在的《赤伶》,有情节有故事,在歌迷甚至是大众群体都有广泛的知名度的影响力,其实这就是某种意义上的ip。
既然是ip,就可以改编成电影,只要质量不差,买账的观众不会少。
部分适合的就现在拍,不适合的就可以攒着,慢慢扩散影响,等时机一到,电影上线,歌迷纷纷爷青回,小钱钱飞向曹轩口袋。
什么当年听盗版,现在我长大了还你一张演唱会门票。
但光这个哪里够,曹轩不但要演唱会门票,还要他们的电影票……
奸商啊!
曹轩忍不住唾弃自己,但回到繁星马上联系相关部门讨论《音乐ip影视化》的可实性行方案。
甚至拿出了《那些年》,打算拍出来试水。
之所以选这首歌,是因为有标准的电影可以借鉴,而且成本可控制,也适合公司艺人的发挥。
曹轩去年就有让繁星拍电影的计划,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项目。
现在看来,《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》就不错。
因为歌曲和mv有一定人气基础,而且电影原作的票房不差,在内地、香江、台省、乃至东南亚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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