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们都很有自知之明。
“这些歌,应该都是唱给静姐听得吧?”
“静姐肯定也在现场!”
“呜呜呜!他好会啊!”
这首歌唱完后,骆墨却没有说任何一句话,介绍下一首歌。
因为接下来的这首歌,无需介绍。
它的前奏声只要响起,现场就会有人激动地想要站起来!
要知道,这首歌可是典型的【前奏杀】!
它叫——《七里香》!
“啊!
!是《七里香》!”
“我的最爱!”
“要命了,真实要命了!”
“这个男人是要我疯啊!”
全场大合唱,就此开始。
很多歌迷的记忆,都被拉回到了那个夏天。
那个骆墨参与综艺节目《情歌王》的夏天!
在那一年,《七里香》可以说是疯狂屠榜,火得不行。
在座的观众,几乎都会唱。
骆墨如果愿意,大可以自己坐在台上一点声音都不发,直接学伍佰那样,开个演唱会,让歌迷唱他的歌曲给他听。
更为神奇的是,同样是大合唱,有的歌曲唱起来,就是会更有感觉,更有气氛。
《七里香》,就是其中的典型!
“【窗外的麻雀,在电线杆上多嘴,
你说这一句,很有夏天的感觉,
手中的铅笔,在纸上来来回回,
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。】”
骆墨就这样站在台上高声唱着,歌迷就这样一路跟着唱。
唱到后面,骆墨也感觉越唱越爽。
毕竟他也是第一次开演唱会。
等到十万人大合唱结束,骆墨等于是一口气唱了六首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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