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奇饿了一天,到雪城了,他们做非法之事,船自然不能停在显眼处,里奇决定反其道而行,门城两旁各有士兵守着,但门城的下水道就不一定了。漫长的等待,现在是傍晚时分,当月夜披上黑锦长衣,避人耳目行为方能开始。
这趟波折下来,目标只有一个—加德烈国王爱犬上的黄金项圈。任务荒谬,但纯金的物质能换上等生活,里奇愿意向现实妥协。闯入王宫的小道,领头的人授予他们潜入技巧,决心做了坏人,就要会耍手段,里奇和芬达斯分开行动,小狗在哪?午夜鐘刚敲响,当然正睡得香甜、做着憨梦,棘手的是,狗在国王的寝室里。
强盗做这样多年了,里奇勇猛无惧,他本就自律,芬达斯与他差远了,一溜入就至厨房狂吃,夜深了,士兵一站就是十二小时,筋疲力尽。先前准备的嗜睡药融于红酒,门外的士兵被压制住,无人能够抗拒。幸亏芬达司长得魁武高大,他与里奇从旁侧偷袭,矇住了士兵双眼,掐住士兵脖子,减低他们发声,将下药的红酒灌入士兵咽喉,眼疾手快,过程不到三十秒。
士兵睡了,但进入房间仍要躡手躡脚,芬达斯力气大,较鲁莽,由他守在外头;里奇细腻谨慎,可谁都不能保证小狗熟睡后就乖得很。他屈膝蹲下,加德烈国王仅离他四呎七,里奇眸子连眨都不敢,直直盯着小狗动作轻柔。「喀」项圈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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