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的野花。
他隐约看见宣恪的侧腰上,好像有一处纹身,那个图案,看起来像是一株植物。
有些眼熟,但於夜弦一时想不起来它的名字。
宣恪这样严谨到可怕的人,也会在自己的身上留下纹身吗?
那应该是一株有特殊意义的植物吧。
“他还会醒吗?”於夜弦问樱桃。
“说实话,我不知道。”樱桃落在了宣恪的发顶,瞥见了於夜弦的动作,大声阻止道,“圆圆,你想做什么。”
於圆圆从地上捡起了一片尖锐的金属,用衣摆擦了擦,毫不犹豫地在自己的胳膊上狠狠划了下去:“不是说我们这一族的血可以加快伤口愈合的速度吗,我就试试,刚好验证一下。”
“你确定?”樱桃问,“值得吗?”
於夜弦满不在乎:“死马当活马医吧,传得神乎其神的,就当试试效果吧,有什么值得不值得的。”
“若是没用呢?”樱桃不忍心。
“那也没什么。”於夜弦心理素质好,毫无压力,“那就一起死在云间海吧。”
风景甚好,也不孤单。
对他的间谍生涯来说,已经算是很好的结局了。
於夜弦摇摇头,低头将腕上的血含入口中,轻轻扶正了宣恪的身体,吻上了宣恪的唇,把口中的血一点点喂给宣恪,他的动作很轻,像是在亲吻,努力撬开对方的唇舌,把血喂给对方。
几乎没人会喜欢血的味道,宣恪在昏迷中也皱紧了眉头,搭在於夜弦手腕上的手慢慢收紧,按得於夜弦生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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