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就是最重要的,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!
后面又写,周某某对方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。
虽然周某阻拦方某离开,诱发方某情绪激动,但事发前双方并不认识,周某某不知道方某身患多种疾病。
而且,周某某阻拦方某的行为目的是保护儿童利益,并不存在侵害方某的故意或过失,对方某的死亡无法预见。
后来,在方某倒地后,周某某拨打急救电话予以救助,没有过错。
因此周某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。
周毅看完了报道,又看下面的评论,果然,相对于报道的含蓄,网上的吃瓜群众们那都是直接了当。
“就应该这么判,玛德这辈子最烦那种和稀泥了,死人了就有理?我呸!”
“终于判对了,之前那个事的法官呢,学着点,这就是法官应该做的事,没责任就是没责任,凭什么,难道我拦一个人之前还得考虑一下他是不是要死了?”
“就是,这样子判,让那些想碰瓷的人也考虑清楚了!”
“合情合理的判决!”
周某人看着这些评论,这是一篇普通的报道,他根本不认识写报道的人,包括下面那些评论的人也不是他的观众老爷。
但是出乎意料,大家表现出来的样子让他感觉很意外。
倒是也有诸如“人都死了,好歹稍微人道主义赔一点”之类的言论,结果刚刚说出来就被喷的嘛都不认识了。
“祝你以后遇到碰瓷了还得人道主义。”
Loading...
未加载完,尝试【刷新】or【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关闭广告屏蔽】。
尝试更换【Firefox浏览器】or【Chrome谷歌浏览器】打开多多收藏!
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,可以切换电信、联通、Wifi。
收藏网址:www.finalbooks.work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