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要把我所生长的「大北市」,由富到贫把所有乡镇划分开来,那么我住的「近江区」,则可以称之为贫民窟中的贫民窟,它就是个靠海、鸟不生蛋的乡下地方,要我未来在这找份工作,大概也只有便利商店的收银员了。
但即便是这样荒芜的偏僻地区,每一寸土地依然被仔仔细细地划分、在某看不见的地方,被某个陌生人佔领着。
这是我很小就明白的道理,当我注意到母亲开的小吃店,必须每个月缴纳一叠钞票给一位头发永远水亮的泡麵头房东,且开店所赚的钱还有一半是缴纳我家那间拥挤、狭小的公寓房贷时,我就下定决心长大要买一间,属于自己的家,不要再让母亲把赚来的辛苦钱,奉献给整天无所事事的胖房东。
可惜,长大后想拥有一块安居乐业之地的路,却怎么走着走着就走歪了,即便我还清楚记得小时候的愿望,可「生活」就是没明确的告诉我该怎么做。
此刻我低着头、吸着菸,视线聚焦在忽亮忽暗的菸头时,脑中想的却是小时候的愿望。
「x,阎小岳,你跑的倒是挺快的齁?」奔向我的人,是个白色衬衫十分鐘前已经被扯掉最上方两颗钮扣的不良少年。
近江高中后方的农田小道追来的五个跟我同龄、同衬衫的高中生,他们脸颊上各是一块刚浮出的瘀青。
「你们可不可以别来了,打不赢就回家去睡觉吧。」我摇摇手,像搧风一样想把他们搧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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