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喜欢一个人,单是听见旁人提到他,都有种隐秘的喜悦。
在奶茶店里坐了三四十分钟,四人折返。
聂楚航在的缘故,林清晓都比平常积极,唱了两首苏打绿的歌,获得满堂彩。
散场,聂楚航跟林清晓一块儿走了,徐宁有家里人来接。
夏漓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学生公寓,与天星路仅隔两个路口,步行十分钟的事。
三人在路口告别。
夏漓没直接回学生公寓,而是拐去了尚智书店,多买了一本《噬魂者》。
回到公寓,夏漓洗完澡,将换下的衣服洗了,晾晒在公共阳台上,回到独属于自己的,几平米的小天地。
地方虽小,却被她布置得井然有序。
床单被套是自己亲自挑选的,白底鹅黄碎花,书桌也铺了桌布,靠墙摆着她最喜欢的课外书。
她将门后挂着的背包拿过来,掏出两本同样的《噬魂者》。
怕弄混,自己买的那本塑封当场就拆了。
拿出一支笔,在自己这本上写了名字,再去拆晏斯时送的那一本。
明明两本一模一样,可这一本,总觉得更沉也更轻。
拉开抽屉,拿出里面卷筒的包书纸和美工刀,比照着书的尺寸,裁下一截。
她有包书的习惯。
而这次,比往常的每一次都更细致耐心。
包好,拿出一支同色的彩色纤维笔,在书封写下:
fro y.
巴掌大的一册漫画,拿在手里,一页也不舍得翻开。
盯着写的那行字看了好久,才将其珍而重之地放回抽屉,和日记本放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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