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以稜很苦恼,他发现自己喜欢上大学同学王铭璽,他俩交情好到不管是一起念书、夜衝,甚至是去夜店、gay吧跑趴都一起,去问系上同学谁最了解王铭璽,那答案一定是他孟以稜;反之亦然。
孟以稜早在大三就知道自己喜欢王铭璽,但他很清楚知道──王铭璽不喜欢他。就算只是把他当做一夜情的对象来看也好,可王铭璽从来不曾用他所期望的眼神看他。
他喜欢的那个人,只会用看好友的眼光看他,然后用飢渴眼神去看gay吧里的其他人。
他很嫉妒,嫉妒得发狂,他想成为王铭璽飢渴眼神的对象,于是他努力去变成王铭璽喜欢的类型──满是肌肉的肌肉男,最后他悲惨地发现,他确实变壮,但要变成王铭璽喜欢的类型恐怕得练个三年。
可绝望的还不在这,绝望的是即使他花三年变成王铭璽喜欢的样子,王铭璽还是不会用那种眼神看他。
最后他只好打消念头,试图让自己放弃,可是他始终没有办法真正放弃,因为王铭璽还没遇到那个让他定下来的人。
孟以稜开始自暴自弃地游戏人间,反正王铭璽怎样都不会看上他,看得到吃不到,而满肚子委屈和性慾都无从发洩,只好靠着其他人的体温来获得一点点的慰藉,顺便让王铭璽知道他不缺人喜欢,还有一点点私心希望王铭璽能去嫉妒这些人,给他一点希望。
孟以稜有个奇怪的坚持,他不想把性慾发洩在和王铭璽相似的人身上,他对王铭璽的感情不只是单纯性慾那么简单。他每次选择对象都是跟王铭璽不同类型,后来甚至定型成不食人间烟火的清纯小白花,他有些恶意地将这些小白花通通调教成骚货,大概在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这些对象多少能有些王铭璽的影子在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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