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过去是一隻猫,一隻被弃养的猫。
但不要紧,从小我在人类家长大,撒娇技能与察言观色点好点满,配上可爱的顏值,即使在街头流浪我也没有饿过肚子,反倒吃得比以前还胖,唯一的缺点是在外风吹雨淋有点辛苦,如果可以,我还是希望有个家。
当我坐在公园的墙上这么想,好巧不巧有台卡车失灵,直直朝我衝过来,然后,我又变成一隻小猫了,只不过,花色从本来帅气英俊又蓬松的白毛变成丑陋的短灰毛,还配上了条纹。
这不是我最讨厌的虎斑猫吗!
我看着湖里自己的倒影,感到猫生绝望。
更绝望的是,在我自我厌恶的时候,妈妈被一隻路过的大老鹰叼走,留下我和弟弟。
我看向只会咪咪叫和打滚的兄弟,深深觉得这个家只能由我来扛,首先,我得先找到人类,利用撒娇卖萌换取食物。
然而,我不知道这是哪里,周围只有高到挡住视野的草丛与一座小水坑,应该是某座公园吧?只要走出这座公园到街道上就会有人。
彼此,我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天真,就这样带着同样四个月大的弟弟上路,弟弟常常被路边的小虫子、小蝴蝶吸引,不断耽搁的我们的路程,一天一天过去,我们的肚子越来越饿。
「哥,你说的人类到底在哪里?真的会给我们食物吗?」弟弟是暖橘色的虎斑猫,脸小小眼睛大大的,长得很讨喜,人类一定会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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