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怎么还唱起来了呀,大叔。”何永一曲唱罢后,刘玥悦说道。
“我觉得这首歌现在挺适合林羽的,所以我就唱给他听了。”何永说道。
“我曾经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歌。”林羽道,“谢谢你。”
“我也挺喜欢这首歌的。”刘玥悦说道,“一开始,我以为这首歌是约翰列侬在印度冥想的时候写的,没想到他是跟辛西娅大吵一架后,才写出了这么一首好歌。这就叫什么来着?文章本天成,妙手偶得之?”
“我发现我们三个喜欢的音乐都差不多,”何永说道,“这让我有了一个不错的想法。”
“什么想法?”林羽和刘玥悦问道。
“我们三个人可以组建一支乐队玩玩。”
“乐队?”林羽问道。
“没错,我想组乐队玩好久了,只是一直没有物色到合适的人选。后来我认识了刘玥悦妹妹,现在又有了林羽兄弟你,这不就齐活了吗?一个吉他手,一个贝斯手,还有一个鼓手。”何永兴奋地说道。
“我觉得可以,羽弟你说呢?”刘玥悦问道。
“我水平不行,怕拖累你们。”林羽道。
“拖累什么呀,我们又不是要靠组乐队来赚钱吃饭,只要我们三个都玩得开心就好了。”何永说道,“林羽兄弟,相信我,音乐,尤其是摇滚音乐,可以治愈很多东西。”
“可以治愈我吗?”林羽问。
“当然了。”何永道,“好了,现在就是要确定一下我们在乐队中的角色。我三种乐器都会,你们先选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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