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浩坤并不是长期呆在据点,隔叁差五就会离开一两天。他离开的日子对于林鹿来说很难熬,性瘾发作时欲求不满的痛苦太难熬了,熬不过林鹿就会让坤剑把她给绑起来或者打晕。
无事时,林鹿就会看书或者摆弄她种植的含羞草。生活嘛总得过下去,摆烂不等同堕落、颓废,万一他厌烦了你这幅模样,就等于离死不远。
这天,林鹿看完书后趴在窗台上,摆弄窗外木架上放的几盆含羞草。白净纤细的手指随意拨弄排排翠绿的细叶,叶子被调戏得羞答答地合拢成一条,似乎在说:“不要啦!讨厌啦!”
没有狗男人在眼前碍眼,林鹿很轻松。全身散发出一种慵懒的松弛感,嘴角噙着笑,眸光温柔地注视它。
程浩坤不知什么时候倚在门框,静静地看着林鹿,周身凌厉的气势也渐渐变得柔软,具有攻击性的五官像是被温柔浸染,变得柔和。深邃的眼眸漫出浅浅的笑意,欣赏着如画般的美人。
他双手环臂,身上黑色丝绸衬衫只随意的扣了两颗金色的纽扣,松松垮垮的门襟内隐约可见几块硬朗的腹肌,反而让这个男人多了几分散漫的性感。
陈浩坤很喜欢林鹿那双眼清纯的桃花眼,可惜大多时候,她的眼神总是淡漠的,而现在看含羞草的眼神澄澈、纯净,给人一种特别干净的感觉,会让人立刻联想到山涧流淌的清泉。
太干净了,干净的晃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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