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瑜从小就想养一只狗。
最好是那种大型犬,长相帅气可爱,性格温顺乖巧,比如金毛。
可惜她对动物毛发过敏。
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摸小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,五岁?还是六岁?那种触感早就忘得一干二净。但应该和现在差不多吧,热乎乎的,毛茸茸的,随着呼吸还能感受到轻微的起伏,不管她怎么蹂躏,都乖乖的垂着脑袋伏在她面前,偶尔从喉咙间发出舒服的呜咽。
姜瑜的心顿时柔软得一塌糊涂,顺着发丝下滑,捧住男孩的脸,与他对视。
“对不起哦,弟弟,我把这件事情忘记了。作为补偿,给你兼职工资翻一倍好不好,你有时间就过来,做蛋糕还是做咖啡都可以,做你喜欢的事情就好。”
说完,她想了想,补充道,“我今晚让人写个协议书,明天带过来。”
被她捧在手里的脸烫极了,“不用的,我不是想要钱,我……”
陆鸣弦顿了顿,突然泄了气。停在嘴边的“我喜欢你”四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。没有比这种情况下表白更糟糕的事情了吧?
说出来什么都改变不了,她早就跟他说过不会负责的。况且她对他已经够好了——容忍他的得寸进尺,温柔又耐心地教他接吻;根本不需要兼职,却愿意给他双倍工资,还不规定工作内容,让他做喜欢的事情。
他得到的已经够多了,他怎么这么坏啊,还妄想要她的喜欢。
“……不用跟我说对不起的。”睫毛随着男孩垂眼的动作微微颤动,他像只鸵鸟一样把脸埋进她手心里,声音翁翁,“谢谢姐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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