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室,他站在狭小的窗户后,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儿子一次又一次地标记那个无辜的Omega。
季远生永远记得那个窄窗后的眼神。
居高临下的,冷眼旁观的,就像在看两头失去理智的牲畜。
“他很喜欢狗。”
季远生忽然开口,神情柔和,似在回忆,“家里养了几十只比特,都是他的心头宝。”
你连狗都不如。
呵,养你还不如多养条狗。
狗还会叫两声,而你只会忤逆我!
畜生不如!
他眨了眨眼,从思绪中抽离,接着抬眼看向贺雄,嘴角的笑意更甚:“他喜欢狗,我就让他变成狗。”
当他终于把季正祥踩在脚下时,他已经拥有了一切。
钱权对他没有诱惑,他也没有带领季氏成为世界第一的目标,那时的他没了束缚,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。
一桩桩一件件,只要想,就立刻动手。
所以他不惧流言蜚语,在江若烟死后不久便迎文语薇进门;给季恒宠爱,却对季屿不冷不热;在季正祥又一次骂他畜生的时候……
他大力投资科研,启动了基因变异的研究。
“就在三个月前,他叫了。”
季远生咧开唇,眼神发亮,“像狗一样叫。”
第106章
“宛如天籁。”季远生扯起唇, 快意和满足明明白白地写在眼睛里。
只要一想起季正祥人不人鬼不鬼地跪在他面前,仰着头冲他汪汪叫的模样, 他便觉得心里阵阵舒爽。
贺雄的眉头从进门开始就没再展开过,他厉声道:“你恨你父亲,又为什么要害那么多无辜的人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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