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一大早,天还未亮,许芳菲便从睡梦中醒来。在被窝里翻了个身,看一眼桌上闹钟,竟然才六点二十。
许芳菲家离学校很近,走路也就十五分钟,所以她的闹钟每天都会在六点五十分准时响起。
太早了。
许芳菲含糊地嘀咕了句什么,闭上眼,准备睡个回笼觉。
滴答滴答,闹钟壳子里的分针溜过一圈。
好吧。
睡不着。
许芳菲认命地从床上坐起来,挠挠睡成鸡窝的脑袋,穿鞋下床,径直走向卫生间去洗漱。
她把牙刷塞进嘴里,迷迷糊糊地抬起眼。
窗外的天地朦朦胧胧,像是笼了一层黑色轻纱,天空的颜色是种偏深的蓝,介于明与暗之间,洁净得没有杂质,那迷蒙雾气一直往远处蔓延,蔓延,连接着最东方处还没露脸的朝阳。
许芳菲看着外面的天空发了会儿呆,埋头漱口。
就在她吐出泡泡水的下一秒,忽的,一阵开门又关门的声响扯碎了静谧安详的清晨——吱嘎,嘣。
紧接着是一阵脚步声。散漫的,随意的,踏着修筑于八十年代的楼梯在下行。步伐不紧也不慢,却一点不显得虚浮。
三栋二单元的所有住户,许芳菲闭着眼睛都能数出来。她在这儿生活了十多年,还没见过哪家有人这么早就出门。
莫非……
鬼使神差般的,许芳菲脑子里飞快闪过一幅特写镜头:握着门把的一只手,白皮肤,长骨节,手背处一枚子弹枪伤,好比利刃画丹青,风雅又恣意,是手主人刀锋嗜血的烙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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