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隻鸚鵡是无辜的,我可不能虐待牠,便吩咐家僕订製的鸚鵡站台和铁链三天后送来了,鸚鵡温驯不会啄人,牠毛色鲜艳繽纷我将牠取名彩虹。
吩咐芸英去府上厨房拿些穀物蔬果来,芸英刚回来便问道「小姐怎知道这鸚鵡喜欢站在台子上?且不会飞走。」
总不能说因为在现代社会大家都是这样养鸚鵡的,我胡扯道「乱猜的,就是我也不喜欢关在屋子里,更何况这个小傢伙。」我接过穀物蔬果餵彩虹吃,彩虹吃的津津有味,发出磨穀物的声音,且时不时伸起爪子挠头。
见这小傢伙吃的开心,我也笑了继续回答芸英的问题「牠脚上有条小链子,飞不远。」我伸手逗着彩虹,朝牠问道「彩虹,好吃吗?」
「有这小傢伙陪伴。看来小姐不怕无聊了。」
「牠叫做彩虹,你们多和牠说话,牠说不定能学起来。」
「这鸚鵡有这么厉害,还会说话,但小姐怎么又知道?」采英半信半疑嘖嘖称奇。
芸英附和着「是啊,小姐病后不仅换了性格,连学识也渊博了起来。」
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文明人,见多识广罢了,但我也解释不清楚,遂道「也是听说的,我也不确定。」我直起身子转过头看向采英问道「三哥回府了?」
「三少爷今个儿早上回来的,如今在屋子里休息。」
「我去找他去。」我以前在休息,三哥也没少打扰我,我这是一报还一报,不算太过份。收起彩虹的食物,往三哥院子走去,彩虹见我走了,啾啾叫了好几声,我吩咐芸英再餵彩虹吃点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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