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回想起来很不可思议,我和莫尚恩相处的天数足足佔满一整年的三分之二。
我和莫尚恩就读星世大学,星世大学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,骑车出发需要花上二十分鐘,学校附近有火车站和公车站可以搭乘,周围开设不少餐厅、杂货店、民生用品店,其中自然少不了便利商店和饮料店。
莫尚恩是星世大学的校园风云人物,更是大家心目中的完美「校草」,我和他的关係不错,仅仅只是「不错」。
如果没有碰巧和莫尚恩成为室友,我想大学这四年是不可能会和他有所交集,更不可能会怀疑他喜欢我。
听起来有点自大,连我都觉得很奇妙,这样有人气的校草──为什么会喜欢我?我更希望是那晚的自己听错。
故事要从刚升上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,当时的我没有抽中学校宿舍释出的名额,只能在外面找便宜的房子租,离开学校宿舍的好处不少,像是没有门禁时间、不用好几个人挤一间房间、不用担心突然没热水……等等,好处虽然多,但要找到便宜又好的房子变成我头痛不已的一件事情。
「何宇白,你也在找租屋?」
莫尚恩的这一句话,拯救了那时候的我。
我反问:「呃,你没抽到宿舍吗?」
「我没有去抽,大三本来就打算要在外面租房子,和别人合租比较便宜,只是一直没决定要找谁合租。」莫尚恩露出灿烂的笑容:「既然我们住在一起两年,没出现大问题,要不要乾脆两人合租房子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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