店主脸色终于绷不住了。
我把你当兄弟,你拿我当趁火打劫的小人?
说来说去都是借10万,可他要付出的,是12万。
年化10%算利息,两年还完,本息加起来一共12万(10+10*0.1*2),他刚收回本金,对方是不是还觉得他收了超多利息,趁机大赚一笔?
店主当即回复,“做生意要讲诚信。签了合同又要毁约,本身就该付违约金。”
“12万是我开店本金,从头到尾没收你一分钱利息。”
“既然你不愿意,这件事当我没提过。”
说完拉黑。
朋友再想说些什么,消息已经发不出去。
店主气愤不已。
他都没想让朋友打欠条,也没考虑朋友能不能还上,就答应借钱。
结果对方连违约费用(定金)都不肯承担……
两相一对比,越发衬托的他像个傻子。
店主决定忘掉这件事,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,自己什么都不知道,还是按原定计划创业开店。
一晃几年过去了。
店主事业有成,生意火红,也娶了媳妇生了孩子。
反观朋友,最终没借到钱做手术,母亲病逝。之后辗转各地,租房为生。一个月薪水少则三分之一,多则一半,要花在房租上。
剩下的钱要管吃喝,每个月几乎存不下什么钱。
但是之前欠了外债都得还,朋友咬咬牙,决定进厂工作。虽然辛苦,每天都要加班,可好在包吃包住。只要过几年苦日子,把外债还清,就能熬出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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