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贺家军大营顺利脱身,孟元珩一马当先,率众人纵马驰骋在城郊宽阔的官道上。
看着眼前这个跨坐马背,清瘦挺直,黑衣白发的背影,云翳真是嫉妒的牙痒痒。
有一种人,生下来就是天赋异禀,受人妒忌,他们不需要苦练,不需要磨砺,就比别人出色。这种人被称之为“天才”。
而显然,孟元珩就是这种人。
七年深居简出的坚强隐忍,这个家伙的武功却越来越高,简直已臻化境。不过……那副傲娇自大肆意妄为的性子,也让云翳恨得直磨牙。
就比如现在,这个家伙明明伤的不轻,急需包扎治疗,可是他硬是强自忍着,根本不去理会自己身上那些鲜血淋漓的伤口。
云翳鼻孔里哼了一声。干脆就让这个家伙失血过多伤重不治算了,等找到千沫之后,看他怎么跟她交代?
然而,这回却是云翳冤枉孟元珩了。他倒并不是故意逞能,放着身上这些伤口不处理,而是他怀里的小乖自打从军营出来之后就开始不安份,一路急着在他面前上蹿下跳。
云翳和严漠随之也发现了小乖的异常。
“这只小狐狸怎么了?”云翳问道。
“沫儿就在这附近。”半晌之后,回应他的,是孟元珩微微有些颤抖的低沉嗓音。
小乖跟了沈千沫这么久,自然对她的气味极为敏感,而碧眼灵狐嗅觉的灵敏性也是毋庸置疑。
彼时,沈千沫的确就在孟元珩他们所处位置的附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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