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科长忙从角落里翻出被忘了有小十天的坛子出来打开。
“这不是有一坛泡菜吗,还花钱去买做什么。”
他爱人一看,吃惊:“老朱,你这,哪里来的?”
“哦,是邓有志送的,都好几天啦,我放墙角也就忘了说了。”朱科长不以为意。
他爱人一听,连忙洗了一双筷子擦干净拿过来,夹出一块萝卜条尝了尝,高兴道:“就是这个味道,就是估计放的久了,比烧锅炉那卖的要酸了一点。”
她们车间同事也有买过,给她分了一根,那味道,是真的好吃。
朱科长一听,笑:“行了,有的吃就不错了,这么大一坛呢。”
他爱人也点头,可不是,这一坛能卖不少钱呢。
她没问细问,这事情,估计也是邓有志求到她家老朱身上,想要行方便,要不然,人凭啥给你一坛子的泡菜。
“老朱,你知道这萝卜条一分钱多少吗,三根呢。”朱科长爱人低声道:“我听说卖的还挺火的。”
朱科长还真没留意这个,听罢,稍微沉思了一下,也没说什么,只是吩咐吃饭。
不管卖的火不火,那都是别人的事情,这事情,他们是不能沾手的,没看,邓有志也是老老实实的上班,那卖的都是邓有志媳妇老家来的农村乡亲么。
乡下农村人弄点票券也不容易,随她们吧。
许是见泡菜卖的好,邓有志琢磨了两天,和其他人商量了一下,准备在一矿和二矿那边也卖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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