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康家,周青随即开车去往金府路方向,是跟金莎约好了。
这次地点选的是西餐厅,刚一进去,他就看到了角落处的她。
她就是个金子,哪怕餐厅里灯光幽暗,第一眼总能轻而易举的找到。
跟上次见面不同,她今天穿的不是职场装。外套是一件淡色的中长款大衣,白色衬衫也换成了湖蓝色,精致不失随性。
高脚杯,红酒,西餐,女人,音乐。
气氛好的出奇,周青到这儿心就安静了下来。
落座,倒了杯饮料:“莎姐,好兴致啊。”
“请朋友吃饭当然得重视点,总不能每一次都在路边摊不是?”金莎笑了笑,脸上若有光辉。
周青来这儿是谈工作的,眼下也不着急,跟她随意聊了起来。
他随着见识变多,跟金莎已经开始有了点话题。
她不管说什么,至少能接上几句,不至于当初听天书一样,一句话插不进。
金莎腾出了个杯子,添了些血红色酒水:“尝尝这个,度数小,挺不错的。”
周青依言抿了一口,干冽,醇厚。
即便不太懂红酒,也能喝的出好坏,很不错。
“红酒不是这么喝的……”金莎笑着做了个示范,修长的手,透明玻璃杯映衬下更显晶莹。
周青突兀想起了上次她抓住自己手之时的那种触感,心脏微微起伏。
不愿意再被她影响下去,他说道:“莎姐,酒吧我能拿多少股份?”
这是正事儿,也是周青来找她的目的。
他以前没有过这种想法,但现在,吴晓燕既然把钱交给他经营,他就敢放手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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