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,市易法中的另一种赊贷方式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。朝廷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,按规定收取息金,大商人可贷钱,中小商人可赊货,以地产或金银等产业为抵押。但后来由于对于赊贷风险没有充分估计,各级市易务官员为追求个人业绩盲目放贷,造成后期资金链条断裂,出现还贷困难的现象。所以,后期的市易务工作都是围绕追索和豁免市易赊贷的欠款而开展的。
虽然宋朝的经济发达,致以产生了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。
但在张正书看来,并没有形成体系,对经济的帮助可以说是没有的,反而因为官吏的贪婪,造成了百姓的困扰,扰乱了金融秩序。
甚至宋朝的钱荒,就是这些官营金融机构的官吏一手促成的。
而张正书绝不会做这等自绝后路的事,他的银行会有评估师,评估风险的。
即便是信托业务,也会选择最稳妥的作坊来投资。
贷款业务就更加不用说了,必须要有抵押物,才能发放等同金额的贷款。
至于信用贷款,还是太遥远了点。
不管怎么说都好,别人的金融机构能乱来,但是张正书绝不会让银行乱来的。不按照金融规律,任凭那些官吏乱来,后果实在太严重了。
好比民国之时,四大家族根本不管百姓死活,死命捞钱,最后还不是自取灭亡了吗?常凯申(不明白的自行度娘哈)也是憋屈,他并不是败在对方手中,而是败在了那四大家族的手中。失去了民心,怎么可能还能守得住江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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