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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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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社区的公园很大,与其说是公园,倒不如说是居民的运动场,中间有一个圆形广场,常有小朋友在那边溜直排轮。社区后边是河堤,许多居民都会在河堤边跑步或散步,这公园除了有篮球场,竟然还有排球场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就听着排球的声音长大,可葳上了国校开始就喜欢玩这种要靠自己手臂去击打的运动。

小学时大部分同学都讨厌排球,因为排球打到手臂多痛啊,但可葳却觉得习惯了就不痛了,红肿也只是暂时的。国中时因为女生大多不爱运动,只喜欢待在阴影处乘凉,考排球时大家也总是会来找她同组,因为不管别人打的球多小,她都能快速向前,把球再还给对方。高中有了正式球队,她忐忑的参加徵选,成了举球员。

可葳几乎记得每一次打排球的喜悦,更记得跟高中排球队一起窝在休息室看企业排球联赛时,喜爱的队伍每一次得分的激动。也记得当时看到一个高大精壮的男子上场,就算举球员不小心把球举得偏了,他也能从原本的跑位路线折返,用掌心将球包覆并用手臂使之快速转动,对手就算碰到了球飞了回去,最后也是outball。

那是张浩然,自己得分也只是淡淡的笑着,若队友得分便会狂吼着衝上前与之击掌,若队友失分会过去打他屁股要他振作,自己失分则是会快速调整。

就算他不是举球员,可葳也深深地为他着迷,因为他的态度、他打球时的自信与勇气,是那样的坚定,成为了可葳的偶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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