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与死者王晓敏的父亲落了一份详细的供词后,知道原来事有蹊蹺,并知道冯碧珍原来还隐瞒住很多的真相;亦知她原来是与唐皆企图串谋向王达明索取一笔赎金,这经已是触犯了香港法例第347条刑事条例,可构成严重罪行,这又怪不得在每次与她录取口供时都支吾以对企图推搪,原来在背后是有原因的。
我心情非常焦急又紧张,知道这事情快将会完结,故即下令张宇雷道:「张督察,今次大帽山这单案件经已明朗化,冯碧珍已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及串谋诈骗,如今时间尚早,你立即派人到法庭申请搜查令,然后再到冯碧珍的住所搜查和把她拘捕。」
「是的长官。」
叮噹叮噹…叮噹叮噹…
晚上8时许,大门的门鐘忽然从外响起,冯碧珍不知就里,心想到底是谁人按响门鐘,故便没趣地把门一开,谁知一开,即看见马小妮站在门前并手执一张纸道:「冯碧珍,这张是我们警方向法庭申请的搜查令,我们怀疑你涉嫌和一宗大帽山的连环兇杀案知情不报;以及涉嫌勒索和妨碍司法公证有关,现在麻烦你开门,好让我们警察入内搜查。」
什么?搜查……
当冯碧珍知道在门外的原来是一班警察后,立时脸色一慌不懂反应。
事后,几名探员都在冯碧珍的家里搜查了一阵子,同时亦寻找了一些疑似的证据,接着陈铭才走来向张宇雷说:「长官,在这屋内搜到的怀疑证物就只得那么多,里面有多本银行存摺;几张信用咭和这些信件和一部电话等,我想应可以足够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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