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呢,叫做林湘雨。在一间没什么生意的传统超商当一个没什么希望的小店员,店长,也就是我的老闆,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痴胖子。大概,人家会称他为富二代吧,但对我而言,他没什么优点可言,除了坐在储藏室里面看a片以外,我真的想不到他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──当然啦,我是说优点。
而会混到这种鬼地方来,我大概跟那位神猪店长没什么两样吧。
每一天,走过那个没人在走的巷子,来到这个无人问津的小超商,把卡片插进打卡机,换上皱巴巴的制服,带着那样没什么笑容的脸面对空荡荡的店里;然后晚上(通常会无薪加班)又一个人拎着廉价的过期便当,一个人走回那个空荡荡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,我会打开电灯,很想说一句「我回来了。」但我知道,那里不会有人的,只有我自己而已。
爸和妈呢,大概在我高中毕业找到这份工作不久,我就不和他们同住了。为什么呢?如果继续跟他们住在一起的话,我大概会过得比较幸福一点吧?当初,我以为出来后会过得更加清净一些,不用给爸那样嫌弃我,说我考不上好的大学,也不用看到妈那样强顏欢笑的说没关係,说我是最棒的──如果没搬出来,可能就得一直承受那种难熬的精神轰炸吧,但是当我真正的搬出来后,发现开销变得好多啊!洗衣粉要钱、水费、电费、房租要缴,还有我那一辆二手的速可达要加油,还有给讨厌的机车行老闆换机油(那老闆老是少给我机油,但附近就这一间机车行而已)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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