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修平的书并不好写,一来他去的国家我没去过,二来这本游记设定并不是单纯的工具书,不用採访、而是用人文的观点着眼,三来要超越他前女友的文笔与构思着实有压力。
「总编说这本书半年製作期,是明年上半年的重点书,上次总编和老闆开会,抓准了任修平那张惹人厌的脸会是个话题,加上任修平他老爸决定要投资这本书做大宣传,所以……你懂吧?我抓了两个月的编辑流程,也就是说,你有四个月的时间来写这本192页的书,大概就,来个四万字吧,四个月四万字,对小路小姐来说肯定是易如反掌的。」
「你杀了我好了。」
我大概能想像得到,夏薇十年后就会坐在总编的位置,那种样子说有多颐指气使就有多颐指气使。的确她有责任、有时间观念,更有创意和想法,但问题是当被她操控的对象是自己的时候,就会有很想撞墙的念头。
我又不是四个月只要交这四万字,其他什么都不用做!每次都挑轻松的讲,还一副我如果做不到就太没能力了的样子。
但是连老闆和总编都下达「好好做!」的指令了,我也只有把皮绷紧一点,认命的找相关资料、看任修平拍的照片、参考类似的书籍、罗列问题……在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以后,就开始和任修平约时间见面,採访他在欧洲游歷的经过。
通常我们都约在他的公司见面,任修平自己有个小小的办公室,一张桌子两张沙发三个书柜,简单没有压力,他是个健谈的男人,也懂得怎样把自己的故事讲的生动有趣,常常不留神一个下午就耗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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