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蛋好百倍的人多了去,今晚好好玩,酒水免单。”西装男子挥手让那两个男人把发酒疯的女孩带走,在他们的劝慰下,女孩晕晕乎乎的,也没有继续哭闹,就这么安静地离开了。
西装男人这才转过脸,盯着谢煜,原先的笑容满面一下子消失得干干净净。
“你小子知道招惹女人,就不会把人支走?”
“我劝她走了,而且,”谢煜顿了顿才继续辩解,“我没有招惹她们。”
“你那是劝她走的态度?你要是继续在这里待下去,我看这店干脆直接把所有客人赶走关门算了。”男人怒道,语气越发严厉。
谢煜垂着眼皮,毫无歉意道:“抱歉,魏哥。”
西装男差点气笑了:“本来想让你的脸当个招牌的,没想到你这狗屁性子就专门来给我惹是生非了!”
锦林站了起来,说:“他是来打工的,又不是卖身,说起来你们这里面对顾客的骚扰就把所有错误推到员工身上吗?”
西装男愣了一下,表情莫名有了丝扭曲,转头用古怪的语气对谢煜道:“你小子桃花运不得了,刚走了一个,又来一个对你处处维护的。”
“她不是,”谢煜说,“我们之前认识。”
“哦——之前认识啊。”西装男阴阳怪气地拖长了语调。
众人看出这人大概就是酒吧管理人或是老板,周沛嘉立即告状道:“谢煜这货阳奉阴违,点了龙舌兰给我的却是芒果沙冰,你们这边的酒保怎么回事!”
“哎,别说了,他要是被开除怎么办?”舒望急急地拽着周沛嘉,想让她低调点。
那西装男却坐在了吧台旁,跟谢煜要了杯烈酒,喝下一大口才道:“这祖宗可不能开掉,要是那帮小姑娘找不着谢煜人就不来了,我上哪哭去。”
“别瞎说。”谢煜拿过他的酒杯,往旁边狠狠一剁,发出“砰”的一声,酒液都溅了出来。
“行行行,不瞎说,你是大爷。”男人啧了一声,又抢过自己的酒,不满地骂他“狗脾气”。
他看起来和谢煜关系很好,刚刚虽然冲谢煜发火,但还是帮忙摆脱了那个醉酒女子的纠缠。
锦林知道了自己之前误会了他,默不作声地坐在一边,男人若有若无的视线一直往她这边飘,似乎在隐晦地打量着她。
“你们跟谢煜是朋友?”他问阿邦道。
阿邦回答说:“她们几个和谢煜是同学。”
周沛嘉问:“谢煜怎么会来这边打工?”
“那可说来话长了,一年多前我被这小子救过,几个月前又重遇,知道他离家出走了,看他脸不错,来这边工作正好。”西装男打开了话匣子,一说就停不下来,“不过你们不用担心,只要我在,就不会让这小子流落街头,毕竟他不仅救过我,一个月前还把他自己的车子以特别好的价钱卖给了我,这小子可是个福星。”
“卖车?”周沛嘉疑惑道,“他的车不是送给前女友了吗?”
“这小子哪来的前女友?”西装男嗤笑一声,仿佛听到了什么荒唐的笑话,“人形冰块可不是白当的。”
“车子还在你那儿?”
“给我女朋友开了。”西装男摇了摇头,“我就是看她那么喜欢车型才买下来的。”
锦林忽然想起了MO上的流言,不禁问道:“你女朋友……不会恰好是模特吧?”
西装男点点头:“你怎么知道?她是《名士》的模特,今年还上过封面。”他说着两眼放光,开始细数女友的优点,那骄傲的模样,仿佛拿着稀世珍宝四处炫耀的铁公鸡。
锦林对他虐狗言论左耳进右耳出,喝着饮料的同时,莫名对谢煜产生了一种为谣言所困同病相怜的唏嘘。
这时谢煜已经结束了酒保的工作,他擦了擦手,再次站到锦林面前:“我下班了,你和我一起走。”
第54章 三周目(八)
谢煜凝视着锦林的眼睛,又补充道:“我送你回家。”
“今晚不回去。”锦林摇头拒绝,“我跟他们一起。”
“锦林和我今天可是准备流浪街头的。”周沛嘉勾住她的肩膀说。
谢煜盯着周沛嘉放在锦林街头的手,沉默良久,才问:“你们没处去?”
“她开玩笑的,一会儿就去找家酒店住。”锦林笑了笑。
谢煜表情似乎纠结了许久,低声说了一句话,被酒吧的音乐声盖了过去,锦林没听清,问道:“什么?”
谢煜重复了一遍,这次他的声音大了些:“要不要去我那里?我是说,你们一起。”
四周的人都听了清楚,那个姓魏的酒吧老板惊讶地挖了挖耳朵:“我没听错吧?去你那儿?你小子真是,之前那么多人打听你的住处,我还以为你口风紧得很。”
说完又偏过脸,掩着嘴,假装说悄悄话的样子,其实音量足以让附近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,对锦林一行人道:“你不知道自从谢煜来这边,就有个大美人隔三差五来吧里,打听他住的地方,每次都跟他点这边最贵的酒,这小子从来没说漏嘴一次,照样不理人。我还以为他都快遁入空门了,没想到这家伙是个别扭精,邀请个人还这么——”
“——魏承锐!”谢煜黑着脸打断了他的话。
“知道了知道了,”西装男摆了摆手,“我闭嘴。”
谢煜又是一脸询问的表情,看着锦林,似乎在等她一起走。
然而还未等锦林回答,周沛嘉便敲了敲桌子:“走呀,难得谢煜让我们去了,这么好的机会,大家一起去吧。”
魏承锐一拍大腿:“我来带啤酒和牌,咱们去谢煜家好好玩!”
旁边已经喝了酒的乐队成员一个劲点头起哄,谢煜脸色不太好看,却破天荒的没有拒绝,于是一群人十分自觉地跟着他离开了酒吧。
锦林看着他从建筑后方的车库里推出了一辆蓝色的自行车,夜风吹得她脑子清醒了些许,她想起了上一个轮回中,周沛嘉提到的谢煜骑自行车上下学。
他的住所离酒吧很近,虽然隐没在蚁居族中,却是一间一百多平米的公寓,里面虽然干净整洁,却空荡荡的,只放着一些家具,打开灯后因为空间太过空旷反而给人一种沉闷窒息的感觉。
“这公寓还是我选的,你搬进来后一次都没请我做客,真是过分啊。”魏承锐把装啤酒和游戏的袋子放到地上,叉着腰站在客厅中间指责起谢煜来。
他仿佛没听到般,自顾自走到沙发旁边,脱下了黑色衬衫,底下只穿了一件黑色背心。
谢煜常年锻炼,皮肤是蜜色的,肌肉线条十分漂亮,透过紧身背心呈现出隆起的姿态,即使仅肉眼所见仿佛也能体会到那坚硬又充满弹性的触感。
客厅里的几人,无论男女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看着他,直到谢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