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夜,无星无雨,气温大概28c,有点热。
季竟遥出现的时候距离夏寧进派出所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小时。
他穿得西装笔挺,鼻梁上戴着金丝眼镜,一副斯文有礼,甚至带有些许现代影视剧里反派男的败类气息。
而此时的夏寧坐在派出所灯光阴暗的长椅上,蓬头垢面,衣衫凌乱,尽管用手整理过,但还是掩盖不住满身狼狈。
毫无形象就算了,雪上加霜的是在夏寧对面有一个女人已经仇视她三个鐘头。
女人的状况比她好不了多少,血红的指甲崩了一个,大波浪卷蓬乱不堪,金庸先生笔下的金毛狮王一下被她具象化。
派出所的落地摇扇噪音很大,季竟遥进门第一眼先确认夏寧的位置,不冷不淡的眼神,通过蓝光镜片透出一种不近人情的疏离感。
夏寧看了看对面的女人,以及对面玻璃窗倒映出的自己,一时不知道该高兴,还是该觉得丢人。
没一会,警察叔叔叫她,「夏寧,有人来保释你了。」
夏寧灰头土脸走嚮光鲜亮丽的季竟遥,他正签署保释协议。
这时警察叔叔说了,「还需赔付餐厅两万三千块的损失费,还有,下次要擦亮眼睛,註意防骗,现在什么人都有。」
这么糗的事情,夏寧头快低成鸵鸟。
季竟遥没有犹豫把钱给付了,说:「如果您方便的话,可以麻烦给我讲一下事情经过吗?」
夏寧「啾——」抬起头,「不.....回头我跟你讲,就不麻烦人家警察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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