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四个小时到另一个国家,有人是为了看电视上的美景,有人是来购物,为了吃是第一次听到,我不懂吃货的世界,身在食物种类多样的台湾,我已经算是爱吃的了,可是怎么能什么也不做,整天只是吃而已?
演艺圈风云人物q、我口中的『毛帽先生』一天的开始,是吃,他暂住在一个小巧的商务旅馆里,而它最为知名的,没错,就是它的早餐,早上七点,吃货的一天开始,白色大盘子放满荷包蛋、小笼包、烤猪肉切片,最喜欢的炒麵另外放在碗里,混了很多炒得半烂的葱段。
「早安。」
「……早。」
一下看到那么多食物,我只觉得饱,刚才吞下去的三明治和奶茶一起打滚。
「吃,订双人房,你可以吃。」
他一手叉子一手筷子,又是荷包蛋又是麵,还快速的换上汤匙进攻加了泡菜的粥。
「我不饿,喝个茶就好。」
在他对面拉椅子坐下,反胃的感觉还没消失,就连喝一杯茶的慾望都没有,我坐着不太想动,希望呕吐感能快点退去。
奶茶喝得太急了?
「不舒服?」
第一次,我的优先度超过食物,他操着模糊的中文,握着餐具的手低了一点。
「有一点。」
早餐店奶茶本来就有一定机率肚子痛,所以我并不在意,只怕在他面前太丑。
「医生?」
我摇摇头,如果医生知道我只是喝了奶茶,没骂我也要笑我。
「先生,」枫糖香味扑鼻而来,服务员端来一盘食物,硬挤上拥挤的桌子,盘子装进半条吐司份量的法国吐司,佐上香蕉、红莓枫糖、鲜奶油,「厨师请你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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