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还没说,丽姿和她的小孩之后的下场呢?」
夜雨淅沥下着,又溼又冷黑漆漆的坏天气,别说轰炸火光,等等回家时还会走得一脚溼,就算店家没提早关门,起码都准时歇业了。
我窝在朋友开的咖啡馆里,盯着菸头红火。
话说,是该打烊了,但我磨着友人死活拜託弄到钥匙,答应帮他关门,友人盘点营收后嘀咕着离开,咖啡馆角落只剩下我和一个表情冷鬱的陌生人。
门口掛上「暂停营业」的牌子,深夜的咖啡馆继续亮着温暖灯光,原因无他,我还未听完陌生人的故事,别人常说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好奇,其次是顽固。
事情是这样发展的,今夜大约十点半时,我的卡布奇诺已经喝完了,杯缘滚了圏奶泡残渣,咖啡馆还有半个小时歇业,我正想着还要去哪儿打发时间,这时又进来一个客人。
这时你应该已经知道,我是一个晨昏颠倒的夜猫子。
老实说,我不属于会对男人起兴趣的那种类型,但陌生人身上却有种令人介怀的魔力。
恋爱?没那么无聊,只是恐惧中夹杂着一丝丝兴奋。
外国人轮廓分明,其实不老却满头灰白,头发留得有点长,遮住了半边脸,从残馀的一点顏色判断,他以前必定拥有一头耀眼的金发,异邦来客穿着有如电影人物般的长风衣,不像东方人体型穿起风衣总有点不伦不类,单看背影相当拉风惹眼。
身为失业的打工族,观察人群是我的职业病,肇因于写小说的需要,不自称作家的原因其实是投稿屡战屡败,但我只是还没找到适合的题材发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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