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家的生活习性基本上是和一般人不尽相同的,之前在萧家,没人管我这小小姐死活,三餐就算小桃没照时去膳房领餐,也没人在意,所以常常写稿到三更半夜,隔天下午起床吃第一餐是家常便饭,习以为常的事。
当然,现在在自个儿地盘,更不用去在意那些鸡毛蒜皮小事,有时候写稿到天亮,晚上才起床跟着他们吃晚饭也是常有的事,但是,老娘自由般的快乐生活,却被身边这个臭小子给搅的一蹋糊涂,为了照顾这高贵的小霸王,每天陪他早早起,早早睡,过着与灵感无缘的奶妈生活,前两天我竟然还发了疯想着,以后江郎才尽小说榨不出来呢,乾脆把奶娘当事业第二春做做也不赖。
下午,我换上了一身淡青男装,带上那两幅画,牵着他的手上了马车入城去,这小子…原本想让他在房里睡个午觉等我回来,他却死活不依,硬要跟来,心软拗不过他,只好变成奶爸,等着让陆光知用着唾弃的眼神嘲笑我的愚蠢。
雾花国的特色是夏、秋季下午容易飘细雨却少湿气,除了冬天会降些薄雪气温较低外,其它时节是偏秋天的凉爽感,就因为它的气候特色及地理环境,所孕育出来的文人及着作较其它两国丰富,读书之风气也较他国兴盛,光是我所在的絮雨洲飘渺城的书楼就有二十来家,其中最为大家所熟知的便是出版我书的第一书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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